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
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
现将我院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
中秋节:9月26日、27日放假。
2.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10月10日(周六)上班,补10月5日(周一)的课。
二、工作要求
1.
中秋、国庆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
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监察室《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
,坚决杜绝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踩红线”、“闯雷区”的违规违纪行为。
2.
学生工作处、各系放假前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全面掌握离校学生离、返校时间;放假期间,各系值班人员要深入教室、宿舍,随时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切实做好在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3.
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值班安排,假期值班表(要有值班人姓名及电话)于9月18日(周五)下班前通过OA传送到办公室 罗娟。
4.
带班领导要按时在校带班,兼顾新老校区,检查值班情况,处置突发问题;各级各类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巡查学院重点部位,切实做好安全稳定、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要做好值班记录与值班工作交接。假期期间值班时间为每日9:00至次日9:00。
5.
学院中层值班原则上不允许换班,如因特殊情况换班需提前告知学院办公室;值班时要认真检查各类值班人员到岗情况并做好记录;要保证值班电话66772014畅通,确保随时接听电话,遇有突发及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及主要领导汇报。
6.
安全保卫处要切实做好放假期间学院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强门卫管理,认真落实出入校园登记制度,进入学院的外来人员、车辆一律登记。要加大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7.
总务处安排好值班车辆。
办公室
2015
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