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
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
现将我院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
月2日、3日、4日放假三天
二、工作要求
1.
学生工作处、各系放假前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全面掌握离校学生离、返校时间;放假期间,各系值班人员要深入教室、宿舍,随时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切实做好在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2.
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值班安排,假期值班表(要有值班人姓名及电话)于3月29日(下周二)下班前通过OA传送到办公室罗娟;
3.
带班领导要按时在校带班,兼顾新老校区,检查值班情况,处置突发问题;各级各类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巡查学院重点部位,切实做好安全稳定、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要做好值班记录与值班工作交接。假期期间值班时间为每日9:00至次日9:00;
4.
学院中层值班原则上不允许换班,如因特殊情况换班需提前告知学院办公室;值班时要认真检查各类值班人员到岗情况并做好记录;要保证值班电话66772014畅通,确保随时接听电话,遇有突发及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及主要领导汇报;
5.
安全保卫处要切实做好放假期间学院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强门卫管理,认真落实出入校园登记制度,进入学院的外来人员、车辆一律登记。要加大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6.
总务处安排好值班车辆。
办公室
2016
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