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统筹安排学院的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9月起,各单位(部门)定期向学院办公室报送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本月重点工作计划、上月工作总结。
二、报送时间: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三、报送方式:通过OA办公系统发送至办公室王辉 处。
四、工作计划应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突出工作的计划性和科学性,重要活动、重大事项等要注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具体工作计划等;工作总结应全面客观,准确翔实,重点总结执行月度重要工作计划情况和贯彻落实学院重要工作中的的好做法、好经验、新成绩、新亮点。
五、各单位(部门)选择一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的同志负责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报送,报送前须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
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